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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的通知

编辑:lxy  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14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根据《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大民校发[2019]53号)要求,经研究决定,启动2019年度教师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依据及范围

  1.申报依据:《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大民校发[2019]53号)(附件1)。

  2.成果范围:以大连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在职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及兼职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学成果。

  3.时间范围: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成果,11月1日之后的取得的成果在次年申报。

  二、申报工作程序

1.个人申请:教师应在所属单位(部门)申请,由各单位(部门)统一汇总后,上报学校审核认定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2.单位(部门)审核、公示:各单位(部门)需严格审核本单位(部门)的申报信息,并在上报前在本单位(部门)公示不少于3天。

3.学校复核:教务处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(部门)上报材料进行复核,复核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奖励。

  三、材料报送

  1.材料明细

(1)《2019年度教师教学奖励明细表》(见附件2);

(2)《2019年度教师教学奖励统计表》(见附件3);

(3)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(按明细表顺序排序)。

  2.报送要求

(1)各有关单位(部门)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开发区校区教务处A311室,将附件2、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。

(2)截止时间:2019年11月15日16:00前。

  联系人:王祥灵,付杰

  联系电话:5735,5352

  邮箱:wangxiangling@dlnu.edu.cn

  附件:

  1.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

  2.2019年度教学奖励明细表

  3.2019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

  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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